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和报销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务机票购买和报销行为,根据市财政局克财发2019【1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公务机票购买和报销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部门出差人员应当优先选择“公务行”APP或者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并自行购买。
二、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的变动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发布。购票人应当科学合理规划安排行程,按照公务活动的实际需求合理选择航班,购买低价机票,不得购买市场价为全价的机票。
三、购买公务机票时,购票人在公务机票销售渠道以外的其他机构(如:各电商平台)查询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票价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但购票人应当提供同一购票时点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和航空公司官网截取的同时刻同航班舱位的价格截图等材料(相关模板见附件),以证明其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三、购票人需注意购买此类客票的风险。此类机票是个别代理人或平台商出于自身特殊营销策略,擅自更改航空公司发布的标准运价以及其退改签规则的行为,该类机票不包含在公务机票的范畴内。虽然财政部关于公务机票改革的补充文件中允许购买该类机票,但是文件中特别强调购票人注意购买此类客票的风险,如因购买此类机票而产生的变更航空公司标准退改签规则的退票费用以及组合产品费用等,均由购票人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单位不予以报销。
学院计财处
2019年6月6日